2014年4月27日 星期日

健全財政案雙箭…高所得家庭 稅負將變重


「富人稅」與股利抵稅額減半雙箭齊發,以股利收入為主高所得家庭影響最大。


財政健全方案將要增稅,股利可扣抵稅額比率將由目前的100%減為半數,預定明(2015)年1月實施時,不論盈餘所屬年度為何,企業分配包括今(2014)年在內的以前年度股利,投資人享有的抵稅額,就會出現折半扣抵的效果。


加上現行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將增加一級45%的稅率,年收淨額1,000萬元以上家庭,若所得來源主要為股利者,即會呈現雙重增稅現象。其股利所得稅負將由目前的40%上升約十個百分點,達到49.675%。財政部指出,因營所稅率仍為17%,股利的可扣抵率上限亦維持不變,未加徵保留盈餘所得稅者,企業分配可扣抵稅額的上限比率是20.48%;已加徵保留盈餘所得稅者為33.87%。不過,股東的所得稅抵稅權,僅有其中50% 。


財政部舉例,100元股利經扣除17元的營所稅後,可分配給股東的股利是83元(100-17);現制下,股東取得83元股利時,需先將內含17已納營所稅計入綜所稅稅基,以100元乘上綜所稅率,再減除抵稅額17元,即為股利的應納稅額。


修法後的新制,股東獲配的83元股利,因可扣抵稅額降為一半,還原計入綜所稅基的股利營所稅額也減為8.5元,即應申報的股利所得是91.5元(83+8.5),其可扣抵稅額是8.5元。







via udn經濟日報發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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