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防範4G競標可能帶來的後遺症


第四代行動寬頻(4G)服務的頻譜競標價格,本周已經突破台幣千億。但除了掌管國庫的財政部外,這樣的結果恐怕會走向各方皆輸的局面,政府應該開始研擬備案,以維護公共利益。


從9月3日開始,4G競標已經超過一個月、340回合的出價。總標金超過1,100億元只是遲早之事。無論最後金額為何,都將遠超過當年第三代行動通訊(3G)拍賣的489億元,更可能是世界最貴的標金。按照競標規則,本次4G共釋出135MHz的頻寬,而單一投標者可取得的上限是35MHz,下限則為15MHz。


由於頻寬大小是決定未來速度快慢的關鍵,因此各家業者,特別是目前的電信三雄,一定會卯足全力取得35MHz的上限。其中被稱為「帝王頻段」的C5頻譜,因為擁有15MHz門檻下限的頻寬,加上沒有使用中的現有業者,得標後可立即開始布建網路,因此成為兵家必爭之地,標金也一路攀升超過256億元。按照估算,將這些熱門頻段的標金除以人口數後,台灣頻寬價格,遠高於德國、西班牙、義大利、瑞典、新加坡,只低於韓國。


這樣的結局,除了讓人看到各集團財力雄厚,對4G商機充滿信心外,卻不一定是對整體寬頻環境及消費者最有利的發展。主管機關國家通傳會(NCC)認為,競標業者對於標金高低的拿捏,應該已經將未來商機、服務內容及市場競爭納入考量。但如同競標土地一樣,取得成本如果是天價,只會墊高未來產品售價以求獲利,已經沒有削價競爭的空間。


特別是4G提前發照的初衷,是為了提升上網速度,提供消費者價廉物美的行動寬頻服務,同時促進市場競爭;至於充裕國庫,應該只是次要目的。然而從目前競價飆升的趨勢來看,非但價廉不易達成,競爭受到影響,可能連升級提速之目的都要打折扣。


成本飆高後要確保價廉,自然也可以透過目前管制售價、要求降價的方式來達成。不過解除價格管制已是國際趨勢,NCC也多次承諾行動通信的零售價格管制,將逐步退場,況且未來4G與3G將並存一段時間,市場選擇多樣,若要繼續維持以公權力控管4G價格,在情、理、法上都很難自圓其說。


再看市場競爭,目前競標的組合是3G的電信三雄加上二家新業者。電信三雄網路建設已經成形,許多3G設備未來都可以就地升級,基地台用地取得也無困擾。於是無論最後各家業者取得頻譜的標金高低,新進業者的成本必然遠高於現有業者。當新業者將成本反映在價格上時,成本低的電信三雄,只要在訂價上比新業者售價略打折扣,表面上選擇增加,但沒有實質競爭的結果就會出現。在最壞的情況下,若現有業者都標足35MHz,二家新業者就只能分到各15MHz,寬頻速度就必然受到影響,結果就是價不廉物又不美了。


目前4G競標,已經很明顯的在各政策目標間失去平衡。當然我們可以仿效捷克去年的經驗,立即停止競標,重新再來。但各業者已經半掀底牌,重新競標必將引起軒然大波。但明知後續影響很大,卻硬著頭皮不處理,也絕非負責之道。


眼前可能的解決之道,有以下幾個。首先NCC可以宣布一個明確的競標出價截止日期,做為終止價格競賽的手段。下一步NCC更應大膽的思考,在競標結束後透過行政協商的機制,將所有的得標金額全部打折收取(例如打七折),以換取業者未來對價格管制(或自我限制)的合意與承諾。最後更應加速建立各家業者公平交換、調配頻寬的機制,以確保4G時代大家對寬頻加速的有感。無論用何種方法,4G競標絕不應該出現「國庫獨歡樂、百家皆愁」的結局。







via udn經濟日報發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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