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

兆豐併彰銀…一石三鳥












圖/經濟日報提供



兆豐金控合併彰化銀行案,被外界視為「一石三鳥」的高招。


三項優點包括:第一,財政部賣掉兆豐金股票的部位,可藉由合併彰銀換股來補強,公股主導新的兆豐金的地位不變;第二,兆豐金若併成彰銀,規模壯大更具發展台版星展銀的實力,符合政策方向。


第三是台新金受限金控法不能交叉持股兆豐金,恐須限期賣股退出,公股可順勢擺脫台新金,可說是「一石三鳥」。


兆豐金併彰銀案「一石三鳥」,可打下「第一隻鳥」的因素是,兆豐金股本龐大逾千億元,因此將以現金收購、換股合併相互搭配的模式機率較高,屆時合併完成台新金持股比稀釋程度將比財政部嚴重。


財政部、國家發展基金同時是兩家公司大股東,因此兆豐金併彰銀,對公股來說,財政部因放棄參與增資與明年編列賣股預算,降低對兆豐金持股3%的掌控力,將可藉由彰銀的被併而補強。


但對台新金則不同,現在的台新金掌控彰銀近23%,高於公股,但彰銀被併後,台新金持股稀釋程度比公股嚴重,換股後持有兆豐金股權比重將低於財政部,再加上國發基金等其他公股單位,台新金在彰銀掌握六席董事的「話事權」,到了兆豐金頂多僅能選上一到兩席董事,影響力小得多。


其次是兆豐金併彰銀後,兆豐銀再與彰銀合併,合併後銀行總資產將達到近4.5兆元,股本也將超過千億元,成為超大國銀,登陸或是持續海外併購,更有本錢朝台版星展銀行目標前進;台新金若反對合併,也將因此削弱其正當性。


「第三隻鳥」則是台新金換股持有兆豐金,可能會因金控法限制須限期賣股,不可能一直當兆豐金大股東,財政部可以就此徹底擺脫台新金的糾纏。


圖/經濟日報提供 /







via udn經濟日報發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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