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昨(8)日拍板,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大砍,「人流」成為新亮點,不僅開放外國三師(會計師、建築師、律師)來台,示範區事業聘僱外籍白領也可根據市場行情給薪,形同「林書豪」條款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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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經濟日報提供 |
不過,在自由化部分,經建會原本期待,現有國際醫療、虛擬金融方案可更加開放,陸籍、陸資也能更鬆綁。在多次折衝下,最後僅爭取到人才流動部分放寬。知情官員說,有關示範區的自由化幅度,日後還可在上路後視況調整。
江揆昨天下午再度邀請部會首長「重整」示範區方案,確立租稅優惠的「三新」原則,也就是新投資、新事業、新人才才能享租稅獎勵,原本可以免稅的「新技術」遭到剔除。此外,營運總部免稅條款,也予以刪除。
區內事業投入高度研發創新,原可享三年投資抵減規劃,最後拍板先比照區外的一年抵稅權,待政院推動產創條例修法,全台灣企業即可雨露均霑,享有三年抵稅權。
人才流動部分,政院將有條件在示範區擴大包括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外籍專業服務業投資範圍與執業方式。另外,在示範區內的企業要延攬外籍人才,將不再限制要有兩年工作經驗、以及起薪水準等,企業可依據市場行情給薪,此被稱為「林書豪條款」解除。
至於原版本有條件開放大陸商務人士可來台商務居留,照案核列,並未再擴大開放。
據了解,近日經建會同步翻修示範區特別條例,預估最快下周四(19日)報送行政院核定。如江揆先前承諾,在年底前將第二階段示範區特別條例,送入立法院審議,力拚明年中上路。
過去一個月內,江內閣因示範區租稅優惠政策,爆發「管朱論戰」(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與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江揆下令「重整」示範區,要求自由化程度加大,租稅僅保留合理項目。
閱讀祕書/林書豪條款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延攬外籍白領來台工作,需有兩年工作經驗,且起薪要達3萬7,619元。此規定讓企業無法延攬外籍優秀畢業生來台工作。
這項條款,常被稱為「林書豪條款」,因為即便是從哈佛畢業的林書豪,在大學剛畢業時,因為無工作經驗,即使有國內企業或球隊想要延攬他,也無法來台工作。 (林安妮)
via udn經濟日報發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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