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33項學名藥下架重驗 多家大廠中箭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3)日公布有33項學名藥,改變賦形劑卻未依法通報、重做「BE」(人體生物相等性)試驗,雖沒安全疑慮,但已要求先行下架,重做試驗,受影響的業者包括上市櫃公司美時、南光及健喬,以及知名大廠五洲製藥等。


衛福部表示,「變更賦形劑」導致藥品外觀的味道、顏色改變,可能影響藥品在人體內的吸收,因此才需要重做BE。明年起若藥廠變更賦形劑沒通報食藥署,將依「藥事法」重罰,並加強清查藥廠。


非專利藥(學名藥)上市前必須送審,經過「BE」試驗,主管機關認定,證明和專利藥物相同後,即可上市,但銷售期間不能擅自變更藥品任一製程,包括不可變更賦形劑,確保藥物進入人體內後的分解速度、作用,保證藥效。若要變更須通報主管機關補做「BE」。


食藥署為確保歷年人工登錄的藥品許可證資料,與實際製造相符,今年3月要求藥廠重新檢送登記資料,經專家審查後,發現33件藥品須重做「BE」試驗,這些藥品都是處方學名藥,包含氣喘、高血壓、止痛藥、胃潰瘍等;這些藥品都有「替代品」,不會影響民眾用藥所需。


違規業者則有製藥大廠包括美時、南光、健喬,以及五洲、培力、瑞士、永勝等,其中南光違規達13項最多。














圖/經濟日報提供


新聞辭典》BE試驗


一般口服藥品在專利過期後,就會有藥廠仿製,稱為學名藥,但國際藥品法規要求學名藥須和專利藥的藥效相同,在藥品上市前,藥廠必須執行人體生物相等性(Bioequivalence,簡稱BE)試驗。


「BE」試驗是在確保藥品經過口服、崩散、溶離,一直到胃腸道吸收、進入人體後,藥效能夠和專利藥相同,但若藥品改變「賦形劑」,即色素、味道等添加物,可能影響其溶解、吸收速度,因此必須補做BE。


 /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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