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

股利扣抵稅額減半 有變數


將在明(2015)年實施的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抵稅的增稅措施,原可為國庫帶進505億元龐大稅收,立委突然喊「卡」,要求不得溯及既往。財政部長張盛和擔心,此舉恐使財政健全方案「15年內都收不到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



立委吳秉叡昨(22)日指出,財政部健全方案調降股利所得的扣抵額至50%,並自明年起分配屬於87年度以後的股利均一體適用,明顯破壞租稅法律主義,也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他表示將提出修法案,限制股利所得扣抵稅額減半抵稅的措施,只適用於104年度以後產生的盈餘。


張盛和對此表示,國家財政困難,急需財政健全方案挹注稅收,股利所得的抵稅額減半扣抵,可為國庫帶來約505億元收入,占財政健全增稅總額的64%,若只就104年度以後發生的盈餘,分配給股東的股利所得減半抵稅,以前年度的股利仍可享有全額減稅,將使健全財政的計畫完全「破功」。


張盛和提出數據指出,全國企業目前累計保留盈餘總額高達1.5兆元,平均每年分配額為1,000億元。他強調,如屬於103年度以前的股利仍可全額抵稅,代表財政健全方案將有15年都收不到預估505億元稅收,就會變成「財政不健全方案」。


立委吳秉叡提議,要求財部以行政命令方式,鬆綁股利所得可扣抵稅額減半的適用規定,限制只有明年以後產生的盈餘才需減半抵稅,但遭到財政部拒絕。


圖/經濟日報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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