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9日 星期二

立委建議:「吃」死人 最重處死刑


針對食安問題一再發生,立委蔡錦隆昨(9)日表示將再提修法,擬增加「食安警察」,賦予稽查人員搜索不法業者法源;同時納入刑責,若食品致人於死,最高可處死刑;並規定購入問題原料的廠商應主動通報,否則依共犯論。


蔡錦隆說,由於行政機關沒有搜索權,在執行抽查時常遭惡意業者拒絕,因此希望比照「環保警察」概念,成立「食安警察」。


新北市長朱立倫昨天在市政會議表示,應從法律、制度及執行面檢討,法律面應研議提高檢舉獎金,將新北市已訂定的「窩裡反條款」推行全國,鼓勵員工檢舉;制度上應將新北市建置的食品雲管控機制推行到全國各縣市。







via udn經濟日報發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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