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WTO)委員會今年3月裁決,歐盟與其他聯合投訴人,指控大陸對多類稀土產品設定出口配額及引入懲罰性關稅的做法,違反WTO規定的申訴成立,大陸在4月對此提出上訴。根據報導,世界貿易組織日內瓦時間8月7日公布,維持大陸限制稀土類產品出口安排是違規的決定,大陸上訴失敗;對此,大陸表示感到遺憾。
稀土是國防工業生產以及製造iPhone、磁碟驅動和風力渦輪機等許多現代科技產品重要組成部分,美國專家曾表示,如果沒有大陸的稀土材料,美國至少有80種主要武器系統根本無法生產運作,呼籲美國應該積極思考如何擺脫對大陸的依賴。
中國大陸稀土多年來負擔著世界90%以上的供應,但從2010年起,大陸宣布限制稀土出口量,並稱此舉是為減少汙染和保護稀土資源。大陸限制稀土出口後,國際稀土價格飆升數倍,引發許多進口國不滿。
2012年,美、日、歐盟等向世貿組織提起訴訟。現WTO裁決認為,大陸對稀土設定出口限制不符合世貿規則,大陸將不得不撤銷對稀土的出口限制。
此一事件後續發展及可能的效應仍待進一步觀察,不過此一國際訴訟凸顯了稀土資源對各國產業及技術發展上的關鍵性。尤其稀土在本質上屬不可再生之資源,使用後無法像森林資源般再生,最後終將枯竭。根據估計,純粹以現在的資訊及生產規模來推估,可發現已經有許多種稀有資源的可使用年限不到50年,有的甚至不到30年。
由於稀土被廣泛運用於目前各式科技電子產品中,如手機、筆記型電腦、MP3播放器、數位相機等,加上近來各國積極發展的綠色能源和各式節能商品,如太陽能電池、電動車與油電混合車、LED節能燈等,稀土都是不可或缺的原料,因此需求量不斷提高。在供需大幅失調下,世界強權對稀土資源的爭戰有愈演愈烈之勢。
與我國同為天然資源貧瘠的日本與韓國,在過往的戰爭經驗中深刻地體會資源缺乏、受制於人的生存壓力。因此在稀土資源的爭戰中,透過各種方式提高資源供給的穩定性,希望可以讓產業所面臨的風險降到最低。尤其稀有資源的新應用攸關產品性能提升與產業競爭力之確保,也是傳統產業提升附加價值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中、日、韓等主要競爭國皆積極投入的情勢下,我國實應聚焦重點項目,急起直追,方能在中、日、韓的競局中,取得更為有利的地位。以下是幾點建議:
首先,應建立資源儲備制度:建議成立我國資源穩定與永續發展的專責單位,統籌規劃國家整體的稀有資源策略,並且建構儲備礦種篩選與評估機制,確保資源儲備維運正常。
其次,在降低供應風險的考量下,應積極赴海外爭取礦產資源的開發合作機會,以保障維繫我國產業發展所需的稀有資源。另也應建構全球礦產資源概況資訊與政策平台,加強對稀土資源的調查研究,以掌握國際資源動向,藉以讓礦藏與礦業訊息得以充分流通。
再者,對缺乏天然資源又腹地狹小的我國而言,活用電子廢棄物進行都市採礦工作,不僅可以解決國內2,300萬人所製造的電子廢棄物,亦可在都市採礦的過程當中,發展出優異的精煉、分離與純化技術,以及在高環保標準下的環境汙染處理系統。
最後,減量與替代技術的布局也是可以考慮的方向,在我國產業對資源價格的承受力如此脆弱,而電動車、新能源、傳統產業加值等領域又如此需要稀土資源的局面下,若能朝稀有資源的替代與減量技術優先,強化研發資源的配置,亦是因應稀土資源未來可能耗竭的選擇。
via udn經濟日報發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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