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本月初在與越南有領土爭議的西沙群島設置鑽油探勘平台,引發越南強烈不滿,並由雙方船艦衝突演變成大規模反中示威,進而引發對中、台資企業的打砸暴動,導致我國業者損失慘重。政府除了應積極協助台商善後,此一事件更突顯出積極加入亞太區域整合的急迫性。
中越對於西沙群島的爭議由來已久。上個世紀70年代,雙方就已經在此區域發生互有傷亡的武力衝突,中國大陸並奪取對西沙群島的控制權,但越南從未放棄對西沙群島主權的主張。本次事件因中國大陸設置鑽油平台而起,並因其宣布平台方圓3英里內為禁航區,導致雙方上百艘船艦發生碰撞並互以水砲攻擊。今年適逢中越西沙之戰40周年,中方的強勢行為激起越南民眾的反中情緒,最後更在越南政府的默許下,從和平示威變成對中外資企業的暴力攻擊行為。
事件發展至今,雖然陸資企業及大陸人士是主要對象,但台商企業也受到池魚之殃,損失慘重,據報導已有十數家台商廠房被縱火,受影響的台商更超過百家以上。
事實上,除台資企業外,日、韓、星、港等外資企業也都受到波及,更傳出陸籍員工傷亡的消息。目前隨著越南軍警介入,政府出面呼籲譴責,情勢有好轉的跡象,但據聞本周末又有另一波示威遊行,事態仍有變數。
越南是在中國大陸以外台商主要的海外投資地。自1988年至2013年的25年中,我國業者赴越南投資累計金額高達273億美元,是越南的第四大投資國。特別是台商的投資七成集中在同奈省、平陽省及胡志明市等幾個本次打砸暴動的熱點,加上許多台商好用陸籍幹部,以及同文同種的背景下,導致台商反成為暴動的主要受害者。
面對這樣的情勢,短期內政府除協助撤僑,向越南政府表達抗議,要求儘速平息動亂外,各界更期待政府善用早於1993年便已簽訂的「台越投資保護協定」,積極協助廠商處理善後。台越投保協定第3條明定,雙方應依據本國法律,給予對方的投資公平、公正的待遇及保護,而第5條更規定一方對於因暴亂、騷動所造成的損失,所給予之恢復原狀、賠償或補償,不得低於其他投資國的待遇。
因此除受害台商可據此向越南政府主張因其未針對暴動、騷動給予公平、公正的保護,應予以賠償外,政府更應該主動協助台商主張權利,並要求越南讓我方政府代表參加善後調查會議,以確保台商之權益。
然而從更長期的規劃來看,過去每當東南亞各國內部出現政治紛爭時,就很容易在民族主義作祟下爆發排華反中事件。隨著中國大陸政治經濟影響力日增,且除了越南外,其與菲律賓、馬來西亞甚至緬甸,都有領土爭議,類似的緊張關係恐怕會持續出現。台商在此區域投資日益增加,而從東南亞的觀點,連日、韓、星都很難斷然切割與中國大陸的連結,台商這種投資風險一定會再發生。
東南亞是世界下一個經濟快速發展地區,更是取代中國大陸做為世界工廠的最佳候選人,因此退縮、撤資並非台商正確的選項;相反的,我們必須更積極地與東南亞各國洽簽經貿協定,才能藉此為台商提供更為完整的法律保護、更健全的貿易投資規則,並取得與其他外資相同的保護及待遇,同時經貿協定亦可建立制度性的官方共同協商對話機制,強化發生類似事件時我國政府介入的管道,才是可長可久的解決之道。
via udn經濟日報發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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